深圳出手!多家私募出大事:竟有挪用基金資產的
摘要: 違規不斷,又有私募遭監管約談!近日,中國證監會深圳證監局發布多條通知,多家私募遭公開譴責或約談,被“點名”的私募多涉及承諾最低收益、產品未備案、向非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挪用基金財產等情形。
違規不斷,又有私募遭監管約談!
近日,中國證監會深圳證監局發布多條通知,多家私募遭公開譴責或約談,被“點名”的私募多涉及承諾最低收益、產品未備案、向非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挪用基金財產等情形。
中證鼎鋒董事長宋輝遭約談
涉嫌私募未備案等2宗違規行為
11月17日,中國證監會深圳證監局發布的深證局機構字〔2020〕203號顯示,深圳市前海中證鼎鋒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證鼎鋒)存在部分私募基金募集完成后未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涉嫌通過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作為通道發行產品等違規情形或違規線索。
宋輝作為相關監管系統中登記報備的公司主要聯系人、實際控制人、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兼董事長,應履行配合監管的法定義務,有關違規線索也需向宋輝進一步核實和調查取證。此前,深圳證監局已通過電話、短信等多種方式要求宋輝到我局接受監管約談,但宋輝均未履行配合監管義務,也未說明或提供正當理由。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第一款規定,為依法履行私募基金監管職責,進一步查處中證鼎鋒違規行為,現通過公開通知的形式向宋輝告知,請宋輝于2020年11月20日前與深圳證監局指定電話聯系,確定監管約談時間及配合提供有關資料的具體要求,并切實按期到深圳證監局接受監管談話。如宋輝仍拒不履行配合義務,深圳證監局將采取進一步懲戒措施。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網站顯示,中證鼎鋒成立于2015年7月3日,注冊資本3000萬元人民幣,實繳資本850萬元。公司大股東為深圳市前海中證城市發展管理有限公司,認繳比例70%,深圳市聯投實業有限公司與中航動力投資發展(深圳)有限公司分別持股30%。目前,中證鼎鋒旗下僅有一只產品“中證開元地產母基金”。
端盈投資承諾最低收益
法人遭監管約談
無獨有偶,11月17日,中國證監會深圳證監局還發布了關于深圳市端盈投資基金管理企業(有限合伙)有關負責人接受監管約談的通知。
《通知》顯示,根據投訴舉報線索,深圳證監局于近期對深圳市端盈投資基金管理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端盈投資)開展核查。經核查,深圳證監局發現端盈投資存在變相向投資者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等違規情形或違規線索。
另外,蔡雪平作為相關監管系統中登記報備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應履行配合監管的法定義務,有關違規線索也需向你進一步核實和調查取證。此前,深圳證監局已通過電話、短信等多種方式要求蔡雪平接受監管約談,但其均未履行配合監管義務,也未說明或提供正當理由。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第一款規定,為依法履行私募基金監管職責,進一步查處端盈投資違規行為,現通過公開通知的形式向蔡雪平進行告知,并于2020年11月27日前與我局指定電話聯系,進一步確定監管約談時間及配合提供有關資料的具體要求。如你仍拒不履行配合義務,我局將采取進一步懲戒措施。
瑞川資產與4高管被公開譴責
存在保本、挪用基金財產等6項違規行為
11月17日,中國證監會深圳證監局發布了關于對深圳瑞川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瑞川資產)及高管歐國明、葉霞、劉輝德、陳崇軍采取公開譴責措施的決定。
經查,瑞川資產在私募基金產品募集與管理過程中,存在私募基金產品募集完成后未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辦理備案手續、向非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向投資者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和最低收益、未對部分投資者進行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的評估、挪用基金財產等情形。
由于瑞川資產相關違規行為情節嚴重,社會危害性大,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F依據《私募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深圳證監局決定對該公司作出如下行政監管措施決定:通過深圳證監局官方網站、深圳市投資基金同業公會微信公眾號和深圳私募信息服務平臺等公開渠道,對瑞川資產及相關責任人予以公開譴責。
同時,深圳證監局指出,瑞川資產應當在收到本監管措施決定后,立即開展整改規范工作,切實履行基金管理人職責,全面清理核查基金財產情況,主動與投資者做好溝通解釋,全力配合做好相關風險處置和獨立清退工作,杜絕產生新的違法違規行為。如你公司拒不配合監管,未按照上述要求進行整改、妥善處理相關風險或全力配合有關方面牽頭開展的獨立清退等工作,將進一步對你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采取懲戒措施。
此外,瑞川資產4位高管也被采取公開譴責措施。其中,歐國明于2017年8月至2018年9月在瑞川資產擔任副總裁,于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擔任總裁,負責瑞川資產的日常經營管理,對公司相關行為負有管理責任。
葉霞于2017年8月至2018年9月在瑞川資產擔任總裁,負責瑞川資產的日常經營管理,對公司相關行為負有管理責任。
劉輝德作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兼總經理,對公司相關行為負有管理責任。
陳崇軍作為瑞川資產相關私募產品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和統籌調配負責人,參與了公司的經營管理,對公司相關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瑞川資產已被列為異常機構
公開資料顯示,深圳瑞川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15日在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南山局登記成立,機構類型是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管理人。天眼查數據顯示,瑞川資產等股東為深圳市君順資本管理有限公司。
在基金業協會網站上顯示,瑞川資產的機構信息最后更新時間為2018年6月,同時瑞川資產已被列入異常機構。主要原因為,未按要求按時提交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未按要求進行產品更新或重大事項更新累計2次及以上(資產管理業務綜合報送平臺相關信息更新事宜);未按要求進行產品更新或重大事項更新累計2次及以上(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備份系統相關信息披露報告備份事宜)。
瑞川
